各位领导,同志们:
专项整治一月有余。刚才,厅运管局安全总监继斌同志通报了这一个月以来各地的典型亮点做法,总体上讲,全省都动起来了,个别局部还取得了一定的战果。但是,暗访暗查仍然发现了不少的突出问题,一些地方对于专项整治的部署安排还没有完全理解,特别是暂停危险货物运输领域行政审批、重点营运客车审批监审问题。如果大家思想认识不统一,各拉各的琴,各唱各的调,就无法形成整治合力,取得预期的良好成效。为此,我与张琦总队长商量,觉得有必要开一次会,一则梳理小结前一阶段的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安排下步重点任务;二则切实统一思想认识,确保上下联动、步调一致。待会儿,张琦总队长还将作重要讲话,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切实抓好贯彻落实。这里,就进一步做好专项整治工作,讲三点意见:
第一,这次专项整治绝不会是一阵风,整治不见成效,决不罢休
对于这次专项整治,张琦总队长和我都寄予了非常高的期望。专项整治专班设在运管局,张琦总队长鼎力支持,抽调了4名交警同志到运管局集中办公。回看20年,自我1996年到交通厅参加工作以来,交警总队长、运管局长同心勠力抓道路运输安全工作,我不知道是不是绝后,但肯定是空前的,充分表明了张琦总队长和我的决心。这次专项整治,从总体方案、制度设计到重点工作研究和重点问题督办,我都将亲力亲为,各地不要有过关思想,部署安排的工作,不抓落实,绝不放过;不见成效,绝不收兵。
第二,这次专项整治绝不是走过场,走走看看就完了,要坚决杜绝 “雷声大、雨点小”的问题
一要立足于执法必严。法的生命在于实施,法的权威在于执行。一段时间里,行业内绝大多数人热衷于事前许可做好事,没有几个愿意和敢于事中事后严执法、强监管、做“黑脸包公”,安全执法“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十分突出,6月份“三倒查”发现,个别地区连2019年的事故驾驶员处理都还没有到位,如此宽松软的执法环境,如何能让驾驶员敬畏安全、敬畏制度、敬畏岗位,因此,出事是必然的,不出事才是偶然的。广安市深刻汲取“8.9”事故教训,近一个月来排查并立案近50起,涉及客运、货运、公交、出租和车站全领域,并计划于11月办结。目前,首批次的主城区危货运输企业11家立案行政处罚5家、撤销经营许可1家,力度大,震慑作用强。大家要认真学习这种作风、态度,安全执法监管必须较真碰硬。
二要立足于长效治本。经过多年努力,目前道路运输安全工作积累了相当的制度、科技和信息化管理基础,如果再加上本次交通、公安两家正在携手共建的密切协作机制,我认为,道路运输行业安全工作已经真正具备长效治本的条件。因此,不同于以往,这次专项整治还将侧重于科技手段、制度建设和部门协作层面,筑牢夯实安全长效长治体系。
第三,这次专项整治不搞全场紧逼、人盯人防守,而是区域联防、重点盯防
立足于当下治和长久立,这次专项整治除了整治六大重点行为,初步梳理,至少还要涉及3项制度建设(一月一报告、车和企业记分管理制度)、5个系统推广应用(企业服务系统、电子围栏系统、汽车维修系统、危货电子运单系统、包车管理系统)、2个系统功能完善(主防系统、重点营运驾驶人管理信息平台)以及多项协作机制,时间紧,任务重。因此,我们不搞平均着力、一哄而上,而是打“歼灭战”,集中一段时间解决一到两个问题,抓实见效后才统筹推进下一项,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当前和接下来的一个月时间里,做好各自常规性动作和自选动作的基础上,省市县三级管理部门和企业集中精力抓5项工作:
(一)切实抓好危险货运安全风险排查整治。首先明确两条原则:一是以市(州)为单位,排查整治一天没有完成,行政审批就不可能放开;二是从今天起,排查整治没有完成之前,各地以任何方式将矛盾上交省厅、省局的,我们将书面通报市(州)书记、市长。
为什么要暂停?是有原因的,跟大家通报几组数据。第一组是长期异地经营的车辆数。根据电子围栏系统核查,今年2月至7月的半年期间,市外异地经营1个月以上的车辆达到3542辆,最长的180天,也就是半年都在市外异地经营;省外异地经营1个月以上的车辆93辆,最长的133天,也就是3个月。另外,我们还统计了8月5日到9月5日的一个月期间里,异地经营的车辆也达到了1280辆。一个地区的车辆长期异地经营,从侧面反映出这个地区危货运输车辆过剩的问题,当地吃不饱,肯定就往外地跑。也反映出一个地区准入把关的问题,准入把关不严的,异地车辆上户的就多,长期异地经营的车辆就多。各地均涉及长期异地经营的车辆,试问一下,对于长期异地经营的车辆,企业如何保证驾驶员培训教育到位,如何保证车辆二级维护等措施到位。第二组是企业数据。目前全省522家危货运输企业中,10辆车以下的企业129家。试问一下,规模太小的企业,要求它依法成立安全机构、配足管理人员、开展24小时车辆监测监控,成本账怎么算得过来?算不过账,安全生产措施和要求如何落实,安全措施和要求落不到实处,结果肯定就是增大安全风险、隐患甚至是事故的发生。第三组是运政管理数据。根据运政业务系统核查,车辆状态为“营运”,技术等级未达一级需退出市场的22辆,超期未年审的940辆,迁出未注销车证的349辆;车辆状态为“停运”,未按规定做技术等级评定需核实后注销的281辆。这些问题,21个市(州)均存在。同时,根据危货运输车辆电子运单系统统计,全省异常运单率为0.25%,运单异常原因是企业、从业人员证件过期,车辆技术等级评定逾期、保险过期,超载,装载危货种类与经营范围不符等,排名后5位的是资阳、巴中、内江、凉山、达州。一旦这些车辆发生事故,追责结果可想而知了。
除了以上问题,还有罐体问题,驾驶员安全意识、操作技能和应急能力问题,车辆实际控制人责任落实问题,企业小散弱问题,等等,因此危货运输安全生产形势非常不容乐观。对此,各地行业管理部门一定要有清醒认识,沉下心来,逐人、逐车、逐企业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同时,通过排查整治工作,针对性地解决机构改革、综合执法改革后的队伍部分干部职工业务不熟悉的问题,这个问题在巴中“6.16”危化品运输安全事故中已经充分暴露,必须高度警觉。
(二)抓紧开展重点客车延续审批自查自纠。按照佳明厅长在专项整治动员部署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各地要对2019年1月1日以来延续经营和新增的超长客运、包车客运进行自查自纠,重点查纠使用外省转籍老旧客车的问题。据统计,2019年至今新增、延续超长客运85台,包车客运2603台。自2015年以来,随着高铁和网约车、私家车的迅猛发展,传统的道路客运市场受到严重冲击,行业效益逐年下滑,运力结构性过剩的问题日益突出,为此,我们曾于2019年专门发文,要求各地“总控运力、优化结构”,不得盲目新增运力。因为盲目新增运力,将进一步加剧全省运力过剩,而运力过剩的结果,大概率就是车辆私拉(企业失管漏控)、多拉(超载)和快跑(超速和疲劳驾驶)等问题,增大安全风险。所以,我就想知道一点,明明知道我们自己的运力已经过剩了,为什么还要吸纳省外的客车,而且还是老旧的客车,要把这个问题说清楚,并纠正到位。希望存在这些问题的市州,抓紧自查自纠,自己查纠的,我们不再追问;查纠走过场、不到位的,我们将提请驻厅纪检组协调地方纪委监委核查。请各地于9月30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书面报厅运管局。
(三)切实开展超长客运风险排查管控。各地要督促超长客运经营者和企业严格按照《800公里以上道路客运班线安全风险排查管控工作指南》,从人、车、户、线四个方面,科学识别风险,排查管控风险,全面消除风险。9月30日前未完成排查管控的,一律停运整顿;存在重大风险的,一律取消延续经营。运管局将对2021年以来超长客运车辆动态监控发现的违法违规处理到位情况、接驳运输“真接实接”及假接驳处理到位情况进行核查,处理不到位的车辆和企业,纳入重点监控名单、单独管理。
(四)严格执行重点营运车辆违法违规处理“一月一报告”制度。这是深化落实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的重大举措,也是此次专项整治研究印发的第一项长效管理制度。之前我们实行的是省级“一月一通报”制度,是自上而下的,我认为,存在责任主体安全工作“倒置”的问题;现在实施“一月一报告”制度,是自下而上的,真正体现了企业主体责任、属地责任和分级管理的安全责任体系建设原则。从通报到报告,不仅仅是一字之差,更是反映了由管到治的重大转变。安全生产“人、车、路、环境”四要素,其中人是最关键的因素。车辆动态监控系统是最有效的监管措施,是管住驾驶员最有效的技术手段,因此,“一月一报告”制度也是最重要的安全管理制度。制度的执行情况,今后将作为我们衡量一个企业和地区安全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也是我们考虑重点监控名单和安全风险企业、重点督导地区的重要参考依据。
(五)全力提升企业安全管理能力水平。日常检查发现,对于安全工作,运输企业不是不想管、不愿管,而是不会管和能力不足的问题。为此,我们深入研究了近年来国内所有道路客运特别重大安全事故反映出来的问题,开发全省运输企业服务系统免费使用,并打通了与行业监管系统的数据接口,可以有效解决企业对营运驾驶员和车辆的“失管漏控”等问题。我们一再要求企业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那么企业主体责任应该做什么,行业管理部门应当为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做些什么,我们研究,就是要为企业构建完善一个管得住人、管得住车的技术、管理、制度体系,这个企业服务系统,就是其中之一。为此,各地要加大督促力度,10月底做到本地区“两客一危”企业服务系统应用全覆盖。未使用企业服务系统的,将纳入“双随机、一公开”重点名单中,加密检查频次。
最后,强调一点抓落实的问题。部署安排的任务,就要抓落实,不要应付走过场和搞变通、打折扣,更不要弄虚作假,既是警示大家,更是保护大家,最终目的是不发生事故,大家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