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运政信息  >  公告公示  >  其他公告

成都市2023年10月网约车市场运行监测信息

信息来源: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道路运输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3-11-29 15:12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网约车市场有序规范健康发展,促进市场资源合理配置,引导企业合理评估经营风险,提高从业人员风险防范意识,服务社会公众选择出行方式,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和《成都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等有关要求,现发布2023年10月成都市网约车市场运行监测信息。

    一、市场规模

    目前,我市依法许可网约车平台公司共144家;本月核发《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3827个,较上月增长7.04%,目前有效《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19.69万个;本月核发《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1.21万个,较上月减少58.84%,目前有效《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23.12万个。

    二、市场运营

    10月,我市日均在营网约车6.95万辆,日均在营驾驶员7.15万人。单车日均订单16.7单,单车日均营收约263元。

    三、合规情况

    10月,订单双证合规率低于95%的平台公司共有7家,分别是滴滴出行(93.70%)、同程打车(92.59%)、AA出行(91.99%)、曹操专车(91.70%)、四川桔电(88.89%)、量子出行(86.72%)、飞嘀打车(84.62%)。

    四、服务监管

    10月,乘客和驾驶员投诉多的前十名的平台公司分别为

    哈啰出行、滴滴出行、高德平台(聚合平台)、T3出行、曹操专车、鞍马出行、阳光出行、享道出行、美团打车(聚合平台)、百度平台(聚合平台)、腾讯平台(聚合平台);客运违章多的前五名的网约车平台公司分别是为滴滴出行、鞍马出行、哈啰出行、携华出行、妥妥E行。

    五、风险提示

    (一)我市坚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汽车的基本原则,目前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持续优化,我市市民出行选择轨道交通、公共汽车、共享单车占城市交通出行比例达到84 %,网约车作为公共交通的补充,已显现市场主体多、从业人员多、闲置运力多等特点,有意从事网约车经营的企业和人员应密切关注日均订单量、日均营业收入等动态,做好经营、从业风险评估,审慎投资和从业,合理评估预期收益,避免盲目进入市场。

    (二)有意从事网约车经营的人员、车辆和企业,须先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未取得相应证件从事网约车经营的或存在其他违法行为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三)驾驶员拟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应认真阅读、理解与汽车租赁企业、网约车平台签订的各类合同或协议,详细了解自身权益和违约条款,以及网约车平台接入、派单及收益分配规则,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同时建议驾驶员优先选择合规率高、经营管理规范的企业入职从业。

    (四)乘客出行时,建议优先选择合规率高、服务质量好的平台公司,提升乘车体验感和获得感,满足高品质、个性化的出行需求。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