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道路运输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的通知》(川运函〔2023〕9号),厅运管局根据道路运输车辆“三检合一”要求、《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GB38900)和《道路运输达标车辆核查工作规范》等,对全省15家道路运输车辆检验检测机构开展了双随机检查,现将检查结果和处理意见予以公告。
附件:2023年道路运输车辆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检查汇总表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道路运输管理局
2023年9月25日
附件
2023年道路运输车辆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检查汇总表
序号 |
检验检测机构名称 |
机构类型 |
检查发现的问题 |
处理意见 |
|
1 |
巴中市国巍新城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三检合一 |
1.抽查的10份技术等级评定为一级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分级项未标注相应技术等级。 2.未提供实车核查人员、审核人员任职条件和岗位职责文件。 3.未提供实车核查人员、审核人员能力确认记录。 4.达标车型核查作业指导书缺载客汽车及乘用车操作规程。 |
责令一个月内完成整改 |
由属地市级交通运输部门跟踪反馈整改情况 |
2 |
南江县新东亿机动车 检测有限公司 |
三检合一 |
1.公告地址与营业执照地址不一致(由于政府调整原因变更地址名称,实际检测地址未发生改变)。 2.未提供同等能力授权签字人满足2023年6月1日起实施的《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补充技术要求》能力评价记录。 3.抽查的10份技术等级评定为一级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分级项未标注相应技术等级。 4.未提供“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核查”审核人员任职条件。 5.未提供实车核查人员、审核人员能力确认记录。 6.达标车型核查作业指导书缺载客汽车及乘用车操作规程。 |
责令一个月内完成整改 |
由属地市级交通运输部门跟踪反馈整改情况 |
3 |
巴中先锋允安机动车辆检测有限公司 |
三检合一 |
1.抽查的3份技术等级评定为一级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分级项未标注相应技术等级。 2.抽查的检验报告编号:51191723021000018的存档《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技术等级评定为“一级”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表(人工检验部分)中分级项“轮胎花纹深度、车身对称部位高度差、方向盘最大自由转动量”均记录为不适用送检车,未记录测量数据。报告中增加GB38900-2020标准未要求的“前照灯总发光强度”评价。 3.抽查的检验报告编号:51191723021400031的存档《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技术等级评定为“一级”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表(人工检验部分)中分级项“方向盘最大自由转动量”记录为不适用送检车,未记录测量数据。报告中增加GB38900-2020标准未要求的“前照灯总发光强度”评价。 4.未提供“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核查”审核人员任职条件及人员任命文件。 5.未提供实车核查人员、审核人员能力确认记录。 6.抽查的车辆牌照号为:川Y318L3、川Y592M1的《道路运输达标车辆核查记录表》(乘用车)中核查人员与审核人员为同一人。 |
自结果公布之日起暂停采信其技术等级评定结论和达标车型核查结论,整改合格后方可采信。 |
由属地市级交通运输部门跟踪反馈整改情况 |
4 |
达州云内华川机动车 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
三检合一 |
1.公告地址与营业执照地址不一致(由于政府调整原因变更地址名称,实际检测地址未发生改变)。 2.未提供“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核查”核查人员、审核人员任职条件及任命文件。 3.未提供实车核查人员、审核人员能力确认记录。 |
责令一个月内完成整改 |
由属地市级交通运输部门跟踪反馈整改情况 |
5 |
达州联信技术检测有限公司 |
三检合一 |
1.抽查10份存档的有技术等级评定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表(人工检验部分)缺少检验报告编号。 2.未提供“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核查”审核人员任职条件和岗位职责。 3.未提供实车核查人员、审核人员能力确认记录。 |
责令一个月内完成整改 |
由属地市级交通运输部门跟踪反馈整改情况 |
6 |
达州川安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三检合一 |
1.抽查的检验报告编号为:51174323081401105有技术等级评定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中,驻车制动率标准限值引用错误(该车为牵引车单车检验,根据GB38900-2020标准驻车制动率限值应为≧15%)。 2.抽查的检验报告编号为:51174323081401105有技术等级评定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中“方向盘最大自由转动量”记录为12°,该项技术等级误评定为二级(该车最高车速为89km/h,一级车评价标准为不大于20°)。 3.未提供“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核查”审核人员任职条件岗位职责及任命文件; 4.未提供实车核查人员、审核人员能力确认记录。 5.未提供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核查管理制度和作业指导书。 |
自结果公布之日起暂停采信其技术等级评定结论和达标车型核查结论,整改合格后方可采信。 |
由属地市级交通运输部门跟踪反馈整改情况 |
7 |
自贡新凯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三检合一 |
现场查看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认定证书及附表发现,该公司为满足2023年6月1日起实施的《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补充技术要求》,于2023年5月26日扩项的证书附表检验检测项目为“非营运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安全检验(适用于安检1线,该线为滚筒反力式制动检验线)”,检验检测能力已不包括营运车辆检验检测。 |
自结果公布之日起暂停采信其技术等级评定结论和达标车型核查结论,整改合格后方可采信。 |
由属地市级交通运输部门跟踪反馈整改情况 |
8 |
自贡市安信机动车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
三检合一 |
1.抽查的6份技术等级评定为一级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分级项未标注相应技术等级。 2.未提供“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核查”审核人员任职文件。 3.未提供实车核查人员、审核人员能力确认记录。 4.未提供达标车型核查作业指导书。 |
责令一个月内完成整改 |
由属地市级交通运输部门跟踪反馈整改情况 |
9 |
富顺吉翔机动车检测 服务有限公司 |
三检合一 |
1.未提供同等能力授权签字人、引车员满足2023年6月1日起实施的《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补充技术要求》能力评价记录。 2.抽查的5份技术等级评定为一级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分级项未标注相应技术等级。 3.未提供“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核查”核查人员、审核人员任职条件、岗位职责及审核人员任命文件。 4.未提供实车核查人员、审核人员能力确认记录。 |
责令一个月内完成整改 |
由属地市级交通运输部门跟踪反馈整改情况 |
10 |
泸州市达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三检合一 |
1.抽查的报告编号为:510530230721011240303、510530230710011030101、510530230906011460202、510530230912011430404存档的“机动车(适用于三轴及以上汽车)安全技术检验表(仪器设备检验部分)”发现,“空载轴荷”与“静态轮荷”结果完全一致。 2.抽查的报告编号为:510530230912011430101(初检) 510530230912011430202(复检) 510530230912011430303(复检) 510530230912011430404(复检) 存档的“机动车(适用于三轴及以上汽车)安全技术检验表(仪器设备检验部分)”发现,二轴“空载制动”首次检验不合格,后三次复检仅对二轴“空载制动”进行复检,未对关联的二轴“加载制动”进行复检。 3.未提供授权签字人、引车员满足2023年6月1日起实施的《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补充技术要求》能力评价记录。 4.抽查的编号为:51053023090601146有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发现,“二轴平衡率”单项评为“二级”但整车技术等级评为“一级”。 5.抽查的编号为:51053023071001103有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发现,底盘动态检验(方向盘最大自由转动量)单项评为“二级”但整车技术等级评为“一级”。 6.未提供“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核查”核查人员、审核人员岗位职责、任职条件及任命文件。 7.未提供实车核查人员、审核人员能力确认记录。 8.完善达标车型核查作业指导书。 |
自结果公布之日起暂停采信其技术等级评定结论和达标车型核查结论,整改合格后方可采信。 |
由属地市级交通运输部门跟踪反馈整改情况 |
11 |
泸州市机动车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泸州市江阳区蓝安路二段36号场所) |
三检合一 |
1.未提供同等能力授权签字人满足2023年6月1日起实施的《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补充技术要求》能力评价记录。 2.抽查有技术等级评定《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中记录的“检测线号”与资质认定证书附表”检测线号”表述不一致。 3.未提供“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核查”核查人员、审核人员任职条件、岗位职责、管理制度及人员任命文件。 4.未提供实车核查人员、审核人员能力确认记录。 |
责令一个月内完成整改 |
由属地市级交通运输部门跟踪反馈整改情况 |
12 |
泸州市纳溪区联胜 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三检合一 |
1.未提供同等能力授权签字人满足2023年6月1日起实施的《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补充技术要求》能力评价记录。 2.抽查的检验报告编号:510550230829011150101重型半挂牵引车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表(人工检部分)“车身对称高度差”单车后有测量值(该车型不应测量后车身对称高度差)。 3.抽查的检验报告编号:510550230621011160101、510550230725011250101、510550230909011080101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表(人工检部分)中“方向盘最大自由转动量”记录为“不适用送检车”但该车整车技术等级评定为“一级”。 4.未提供“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核查”管理制度、核查人员、审核人员任职条件、岗位职责及人员任命文件。 5.未提供实车核查人员、审核人员能力确认记录。 6.未提供客车、乘用车、载货汽车、牵引车实车核查作业指导书。 |
自结果公布之日起暂停采信其技术等级评定结论和达标车型核查结论,整改合格后方可采信。 |
由属地市级交通运输部门跟踪反馈整改情况 |
13 |
宜宾市旺宝机动车 检测有限公司 |
三检合一 |
1.补充提供2022年08月29日至2023年01月12日具备有效资质认定资质的证明文件(补充空窗期仍然开展检验检测的合理性)。 2.公告地址与营业执照地址不一致(由于政府调整原因变更地址名称,实际检测地址未发生改变)。 3.抽查发现未保存检验结果不合格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记录和报告。 4.抽查的报告单编号为:511527230822010990202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表(仪器设备部分)(适用于三轴及以上汽车)制动检验项目中,第三轴空载制动检验单项次数为“2”,但该轴加载制动检验单项次数为“1”,未进行关联复检。 5.补充授权签字人杨松满足2023年6月1日起实施的《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补充技术要求》能力评价记录。 6.抽查的检验报告编号:5115272309120115技术等级评定为一级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分级项未标注相应技术等级。 7.未提供“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核查”核查人员任职条件、岗位职责、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核查人员、审核人员任命文件; 8.未提供实车核查人员、审核人员能力确认记录; 9.未提供达标车型核查作业指导书。 |
自结果公布之日起暂停采信其技术等级评定结论和达标车型核查结论,整改合格后方可采信。 |
由属地市级交通运输部门跟踪反馈整改情况 |
14 |
宜宾市雅通机动车 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
三检合一 |
1.公告地址与资质认定证书地址不一致(由于政府调整原因变更地址名称,实际检测地址未发生改变)。 2.抽查的检验报告编号:51153123092101099《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分级项“一轴不平衡率”、“二轴不平衡率”单项评价为二级,但整车技术等级评定为一级。 3.未提供“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核查”核查人员、审核人员任命。 4.未提供实车核查人员、审核人员能力确认记录。 5.未提供达标车型核查作业指导书。 6.抽查的道路运输达标车辆核查记录表中核查人员与审核人员均为同一人。 |
自结果公布之日起暂停采信其技术等级评定结论和达标车型核查结论,整改合格后方可采信。 |
由属地市级交通运输部门跟踪反馈整改情况 |
15 |
宜宾市畅锋汽车 检测有限公司 |
三检合一 |
查看资质认定证书及附表,该公司不具备路试制动性能检验能力,已不满足2023年6月1日起实施的《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补充技术要求》对道路运输车辆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能力要求。 |
自结果公布之日起暂停采信其技术等级评定结论和达标车型核查结论,整改合格后方可采信。 |
由属地市级交通运输部门跟踪反馈整改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