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驾培机构质量信誉考核,推动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引导和促进驾培机构依法培训、诚实守信、公平竞争、优质服务,夯实道路运输安全发展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和《四川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结合我省实际,我局起草了《四川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质量信誉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824021068@qq.com;
2.通信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太升南路155号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道路运输管理局从业人员培训处(610017)。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日。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道路运输管理局
2023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