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道路运输重点营运车辆安全监管,督促企业和车主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管理,规范营运行为,有效预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我局起草了《四川省道路重点营运车辆和企业安全生产记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977541273@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四川省道路重点营运车辆和企业安全生产记分管理办法修订公开征求意见”
2.通讯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太升南路155号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道路运输管理局政策法规处(610017)。
本次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8日。
附件:1.四川省道路重点营运车辆和企业安全生产记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四川省道路重点营运车辆和企业安全生产记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道路运输管理局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