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海事〔2012〕19号
各市(州)地方海事局,成都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总队,局机关各处(室):
按照部海事局《关于印发<全国海事系统深入推进“四型海事”建设学习实践活动方案>的通知》(海事〔2012〕668号)文件的精神,为推进我省“学习型、责任型、服务型、创新型”海事(以下简称“四型海事”)建设专项活动,全面提升全省航务海事队伍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经研究,决定成立全省地方海事系统“四型海事”建设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许东明 局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伍 岗 副局长
王宗荣 副局长
杨伯超副局长
杨小宁 副局长
赵旭东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李跃勤 监督长
成 员:屠小宁 副监督长
朱 江 办公室主任
张晓川 政策法规处处长
肖体育 监察审计处处长
郭中举 人事教育处处长
马华卫 党委办公室主任
胡 旭 计划统计处处长
汪丽华 财务处处长
荣康林 安全监督处处长
林 彩 运输管理处处长
万 军 船舶检验处处长
潘荣伟 航道港口处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党委办公室),负责“四型海事”建设日常工作。办公室人员组成如下:
主 任:赵旭东(兼)
副主任:马华卫(兼)、屠小宁(兼)
成 员:周志彬、李阗阗、何颖华、蒋大轩、向晓均
请各单位指定一名联络员,负责在“四型海事”建设学习实践活动中本单位与领导小组办公室之间的工作沟通,请于11月 25 日之前将联络员姓名、联系方式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向晓均,邮箱:534332631@qq.com,联系电话:028-85526352,传真:028-85526352、028-85525493。
四川省地方海事局
201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