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省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座谈会的讲话提纲

发布日期:2018-11-19 13:03 浏览次数:


在全省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座谈会的

讲话提纲

刘 孝 明

2018年10月26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遂宁市召开全省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省局选择在这个时间节点召开这次会议上,主要有三个方面的考虑。一是总结2018年全省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开展的情况,查摆分析和研究探讨问题,理清思路,坚定目标,进一步提高水上交通安全监管服务能力,确保全省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二是调度工作,加油鼓劲。今年离年底只有2个月时间了,各项工作任务还很繁重,大家要对照年初目标任务,认真查漏补缺,倒排时间,要利用这最后2个月,切实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圆满完成。三是谋划2019年及今后一个时期的改革发展。

下面,结合大家的发言,我讲三点意见。

一、如何看待今年以来的水上交通安全工作

今年汛期,各主要江河都发生了超历史水位的大洪水,给水上交通安全带来艰巨的挑战,全省各级航务海事机构在当地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门的领导下,以落实安全责任为引领,以健全完善水上交通“安全风险防控”“安全监管标准”为突破口,以推进“渡改桥” “监测巡航救助一体化建设”为抓手,推动了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明晰落实,安全制度机制不断丰富完善,安全监管和应急建设能力逐步增强。截至目前,全省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总体可控。在此,我代表省局党委向全系统的干部职工表示衷心的感谢。

(一)有效应对汛情险情,彰显了行业担当

一是部署周密。省局于5月和6月先后两次召开汛期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并下发通知,部署了汛期安全工作重点和工作要求。各地对汛期水上交通安全工作提早谋划,按照省局工作部署和辖区特点,切实强化了汛期安全监管。各地都按要求开展了汛前船舶安全检查和船员集中安全培训,共培训船员1.3万名。宜宾局建立了水上交通安全分片负责制,广元苍溪建立了“人盯船”的监管模式,乐山针对采砂船、餐饮船等大型非自航船舶制订了详细的“一船一策”度汛保障方案,划定了安全停泊区,设置了高、中、低防洪桩。二是联系紧密。针对今年汛期特点,建立了以嘉陵江、岷江、金沙江、渠江、沱江、涪江六个流域为单元的防汛单元,落实了信息共享机制,在主汛期密切了气象、水利及电站信息联系渠道,及时沟通掌握了汛情态势。三是预警响应快速。进一步细化了预警信息响应程序,在“6.26”“7.11”两次强降雨的防汛抢险工作中,全省航务海事机构的干部职工冲锋在一线,平昌、雁江、武胜处成功拦截失控船舶,广元、内江、自贡局打捞了大量油罐,宜宾、绵阳、资阳局参与了大量的水上搜寻救助工作。汛期中,全省共出动检查组1745个、6924人次,夜间巡查287次,停航封渡3768个次,实施船舶临时交通管制措施8193次,受控货船26874艘次,客船9467艘次。处置各类险情及突发事件32起,发现及治理各类安全隐患224起,处理船舶冒险冒雾航行、船舶未按规定值班等各类违法行为62起。

(二)扎实开展专项行动,整治工作亮点频出

一是整治涉砂船舶,遏制住了年初涉砂船舶事故频发的局面。近年我省发生的水上交通事故,都与涉砂船舶有关,为此省局开展了涉砂船舶专项整治,拆解僵尸船58艘。南充局结合省局的专项整治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涉砂船舶整治“春雷行动”,收到良好的效果,得到上级的肯定和社会的好评。眉山提请政府成立了砂石开采办公室,由政府牵头,安监、水利、交通、公安为成员开展联合执法;成都从源头消除隐患,对不合格船舶全部吊离上岸并撤解。二是中小型船舶专项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成果,停航整改78艘次、处罚夜间值班船员配备不齐276人次、安全特检船舶783艘次,船舶安全技术条件得到提高,航运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得到强化,船员安全教育培训进一步规范。凉山雷波对处清理出的604艘“三无”船舶,进行了统一规范;宜宾局针对餐饮船安全环保问题,积极按程序拆解4艘、搬迁5艘;遂宁局对船舶全面进行安全检查,督促企业和船舶业主增添了大量安全设备。三是开展危险货物港口作业安全综合专项治理,全省港口危险品安全及防污染管理进一步规范。泸州、宜宾局先后派出34个检查组、检查人员107人次,对全省7个危化品码头实施全覆盖式检查,建立了四川省港口经营人一览表和危化品港口经营人一览表,增加了相关应急救援物资,提升了危险货物港口作业安全管理能力。

(三)推进安全监管标准化,安全监管更加规范

一是风险分级更科学,管控措施更明确。省局针对水上监管对象“小、乱、散”等特点,研发了“两库一图”信息系统,确定了风险源辨识所选用的指标及分级标准,做到了同类风险用一杆标尺衡量,提高了风险源辨识及分级的科学性及可操作性。对风险源监管的责任、频次进行了明确,使风险管控的巡查记录及事故隐患的跟踪治理皆有迹可循。二是全面运行海事监管标准化指南,监管效率大力提高。海事监管标准化指南已经印发各地,省局也开展了相关培训,目前在全面推广实施。各地也开展了不同层次的学习培训。南充局还结合辖区实际,进一步明确了监管标准、监管频次,统一了检查表格。三是安全制度进一步完善。省局制定了《四川省水上预警响应程序》《四川省水上交通安全监管标准化工作指南》《四川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约谈制度》等6个安全制度,指导各地航务海事机构落实监管责任,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四)强化港口船舶污染治理,确保水域更清洁

一是开展污染源数据清理,摸清了全省船舶现状、污染源类型和数据,建立了台账,为全省做好船舶污染防治提供了基础。二是饮用水源船舶和码头设施的整治,取缔各类船678艘,搬迁码头78道、增添码头环保设施786个。威远处规范了葫芦水库的船舶停靠,自贡局取消双溪水库的船舶,确保了饮用水源的安全。三是开展了餐饮船污染水域专项整治,整治餐饮船舶环保问题121起,搬迁21艘、拆解53艘。广元、成都将全市的餐饮船全部接入了市政污水网管中,确保了餐饮船舶排放符合标准。四是

积极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相关工作要求。泸州、宜宾、乐山、自贡、内江5市已完成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方案编制工作;自贡、泸州、宜宾、内江、眉山、绵阳、攀枝花、广元等8市印发实施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监管联单制度及联合监管制度;自贡、广元、乐山、南充等4市完成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水域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规划编制。

二、如何分析工作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和不足

今年汛期,全省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总体稳定,但事故、险情仍时有发生,也暴露出了我们工作中还存在很多问题和不足。

(一)主体责任不落实,反映出工作主动性不够、责任心不强。

一是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方面。从今年发生的4起事故分析情况来看,均存在船主对船员安全培训不到位,日常安全管理不到位,船员违规操作、不按规范停泊;督查中发现的砂石船舶超载运输、船舶配员不足、冒险航行,不规定配备船员等等,这些都是企业主体责任不到位的表现。二是政府相关涉水部门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方面,省局在落实政府相关部门水上交通安全职责上,要求各地以贯彻落实省安委会7号文件为契机,结合辖区水上交通实际,积极向当地主管部门汇报,提请政府出台有地方特点的贯彻实施意见,明细政府相关涉水部门的安全管理职责。现在全省各地虽都对7号文件进行贯彻,但8个市地只是由当地政府或政府安委会对7号文件进行了简单转发,无任何贯彻意见,上下一样粗,操作性针对性较差,落实政府相关部门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职责较差。

在推进安全责任落实上,办法不多,说明我们工作还做得不够、不细,主动性不够,责任心不强,畏难情绪严重,只是口头上汇报说说就行,对企业的违法行为只是教育,处罚不严。

(二)执法监督不到位、反映出工作作风不实、流于形式。

一是今年汛期发生大量的“跑船”事件,事后分析其发生的原因,“6.28”跑船事件发生后,“7.11”又再次发生跑船。暴露出船舶停泊水域不规范、护船值班人员缺失、汛情信息研判不充分、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等问题。二是各地都反馈按省局要求汛前开展了检查,省局三令五申要求对大型船舶开展拉网检查,建立并落实“一船一策”、科学规范停泊水域,但各地落实情况离省局的要求差距仍然很大。发生“跑船”事件后,不少地方还查找不出涉事船舶,在汛末省局的专项督查中仍查出了86艘僵尸船。三是省局督查中发现“救生衣行动” “签单发航” “电站蓄放水预警” “视频值守”以及“预警信息的响应”等制度执行不到位,地方检查走马观花。“两库一图”、“监管标准化”总体推进力度不够,风险源辨识还不精准,对推进监管标准化部分地方还认为人员不够,落实难度大,有抵触情绪。四是省局抽查各地值班情况时,仍有脱岗现象。为督促各地落实相应的安全措施方面,省局在各流域微信群要求各地回复,但有的市州仍视而不见。

这些问题的存在,说明一些同志工作作风不实、担当不力,工作还停留于表面,流于形式,甚至被动应付。

(三)安全基础条件未得到根本改善,反映出工作方法不多措施不力。

一是渡改桥工作滞后。渡改桥是解决水上交通本质安全之策,而渡改桥工程上项目建设滞后。截至9月底,渡改人行桥开工43座,占年开工62座目标的70%;建成16座,占年建成30座目标的53%;完成投资6169万元,占年投资8000万目标的77%。同时,有的渡口完工后渡口未及时撤销,有的渡口虽然已由政府发文取消,但渡船仍在领取燃油费,不进行拆解或合法流转,存在安全隐患。二是监测巡航救助一体化实施缓慢,2017年以来,共下达监测巡航救助一体化计划项目196个,下达省级补助资金1.49亿元,占监测巡航救助一体化补助资金总额的19%;截至目前仅完工48个,在建61个,其余项目推进滞后。由于各地前期工作推进缓慢,监测巡航救助一体化项目资金申请进度和执行进度严重滞后。

这说明我们在推进动工作时思考不足,准备不足,向政府和主管部门汇报时方法不多,措施不力,没有能够争取到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门的充分理解和最大支持。

三、如何抓好下一步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

抓安全工作,从来都不能盲目乐观,从来都应该如履薄冰,我们要清醒地看到,安全工作中暴露出的问题,时刻像一把把利剑悬在我们头顶。为此,我们要充分认识当前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的艰巨性和复杂性,保持高度警觉,在抓落实上下功夫,在抓细化上下功夫,在抓逗硬上下功夫,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2019年,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切实落实安全监管责任

今年8月9日,省委省政府下发了《四川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细则》,该《实施细则》要求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按照“一岗双责”和“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同时承担安全生产监督职责的部门参照执行。因此,各级航务海事机构要加大对《实施细则》精神的宣传贯彻力度。同时,对辖区水上交通安全工作进行充分评估,提请政府牵头建立健全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体系,明确并落实政府涉水部门水上交通安全职责,加大水上交通安全基础设施的投入。对本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工作“党政同责” “一岗双责”,明确管业务必须管全,要在本单位形成安全工作齐抓共管的格局。

(二)全面落实风险管控及隐患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各地要充分认识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在“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工作理念中的重要地位,不能有“不管则无责,管理则有责”的错误认识,“划定职责则为有限职责,未划职责则为无限职责”,履行双重预防机制就能够做到“尽职免责”,是避免事故发生,以及在事故发生后尽职免责的重要手段及依据,否则就将“失职追责”。目前,“两库一图”系统已投入使用,但各地的执行程度不一,还有相当一部分市州未按要求录入风险及隐患基础数据。各地要充分利用好“两库一图”系统,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据实录入风险及隐患数据,落实岗位人员,按风险等级规定频次开展巡查,按要求进行隐患跟踪闭环,切实将双重预控机制落实到位。

(三)下大力气推进海事监管标准化 

《四川省水上交通安全监管标准化工作指南》是依照现行的水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对航务海事机构的法定职责的规定,在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基础上,结合我水上交通监管特点制定的,对于我省实现水上交通安全动态监管的程序化、标准化具有重要意义。该《指南》已经省厅同意并印发给各地实施,各地要严格按《指南》的要求,对通航、船员、船舶、危管防污、港口等业务监管,规范海事监管频率和对违法行为的处置流程及标准,统一海事检查表格,提升海事监管事中监管水平。使用过程中,各地要注重收集一线海事人员的意见建议,及时反馈省局。

(四)扎实做好港口船舶污染治理

要以河长制为抓手,打好防污染三大战役,全面落实港口和船舶污染防治工作。一是加快整治省内主要通航河流非法码头。督促地方2019年6月前完成港口总体规划编制、修编,对辖区内的非法码头进行甄别,停止非法码头的经营活动,全面启动整改工作,启动研究航道管理范围划定工作。二是完善一方案两制度一规划。督促地方政府建立并完善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监管联单制度和联合监管制度,编制并实施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水域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规划,加快推进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方案的编制和建设,并完成建设内容的75%以上。加快港口岸电改造,已建岸电码头船舶靠港后应当优先使用岸电。三是强化动态监管。建立完善船舶污染源台账,开展船舶污染防治“回头看”,2019年,各地应对10年以上船龄的船舶委托相关单位对其排放进行检测,对排放不达标的船舶进行技改,提高船舶环保水平。要加大检查打击力度,按照行业相关要求,配齐油水分离器、垃圾桶等各类设施设备,从严打击船舶非法排污行为,确保辖区水域清洁安全。

(五)加快推动渡改桥工作

省政府督查室已对渡改人行桥建设进度滞后情况进行了多次通报,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落实责任,倒排工期计划,挂图作战,针对滞后项目,开展“点对点”督办,逐桥研判滞后原因,明确时间节点进度,在保障项目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推进建设进度,确保今年11月底之前实现全部建设目标。对未完成年度建设目标的市,将进行全省通报并提请厅纳入“负面清单”管理。要强化项目建设过程监督,对项目建设进度及资金管理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排查整改。同时,要对2011年以来下达的渡改桥工程实施情况开展全面调查摸底,准确掌握计划下达数、完成数、在建数、未建数,建立渡改桥工程项目工作台账。对已建成渡改桥项目的渡口,要督促地方提请县政府发文撤销该渡口、撤除渡口标识,原渡口从事渡运的渡船必须退出该渡口的渡运,停止发放燃油补贴,该拆解的一律拆解,该进行合法流转的依法依规进行流转,确保渡口得以真正取消。

(六)全面推进监测巡航救助一体化

一是加快推进已下达计划项目实施。严格按照下达资金计划文件,积极落实配套资金,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力争年底前实现下达计划项目全面开工建设。二是抓紧谋划各地下步实施方案。各地要紧紧围绕《四川省水上交通安全监测巡航救助一体化建设专项工程方案(2016—2020年)》任务要求,抓紧谋划下阶段实施方案,确保2020年前实现方案目标任务。三是做好项目储备和资金申请。项目储备是做好项目工作的基础和前提,按照《四川省水上交通安全监测巡航救助一体化专项工程建设工作指南》,并结合各地实际情况,规范工作流程,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保证项目达到申请资金的要求,及时按要求申报资金支持。

(七)抓好几个专项整治 

 一是水上客渡运安全整治。客渡运安全是水上交通安全重中之重,我省有各类客渡船2129艘,要加强对乡镇管船员、签单员履职到位的督促指导和船主、船员等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重点整治“六不发航”、签单发航、救生衣行动等安全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加强对重点渡口码头、学生渡、旅游夜航的一线监管,严厉打击船舶超载、配员不足、非客船载客、冒险航行等违法行为。要健全完善码头视频和船载视频系统建设、维护、补充机制,确保汛期系统正常使用。

二是库区和船闸安全整治。加强对雅砻江流域三大库区等高坝库区营运船舶的监管,尤其是稳性差、抗风等级弱载客量小的快艇的监管,规范航行秩序。要落实库区蓄放水预警机制,确保信息第一时传递到位,保障受影响区域船用航行停泊作业安全。要督促落实船闸管理单位专人每日船闸安全巡查制度,特别是达州、广安两市要加强对已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的渠江舵石鼓、南阳滩、凉滩三座船闸的监测,确保风险可控。

三是重点船舶安全整治。中小型船舶专项整治要重点加强对船舶适航性、开航前自查、实际航区与证书符合性、关键性设备的维护保养及使用、船舶客货载运及系固绑扎等船舶安全管理执行情况的整治。涉砂船舶专项整治要重点加强对船舶航行秩序以及水工许可、采砂区域、装载情况、禁采区划定等情况的整治,严厉打击超载、夜航等非法违法行为。

四是港口危险货物存储作业安全整治。泸州、宜宾两市要按规定加强港口危险货物储罐安全源头防范、风险管控和作业管理。对罐龄长、基础资料缺失,缺乏有效监测记录的高危储罐,要集中开展定期监测,建立完善港口危险货物储罐安全监管台账。要结合辖区实际,对港口储罐区等危险货物作业集中区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区域系统性风险。

最后,我再强调一下冬季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目前,正值枯水雾季,航道变窄变浅,大风大雾等恶劣天气增多,严重影响船舶航行安全,按规律来看,目前是事故多发易发的时段,同时也是行业面临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为此,各地要高度重视,回去后要对各自单位进行重点强调,要根据秋冬季节水枯漕窄、雾大风大等特点,认真研究辖区枯水雾季水上交通安全规律,抓住工作重点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的布置落实,加强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切实做到严防死守,不留死角,千方百计预防事故发生,坚决遏制有海事责任的重特大事故发生。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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