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航务局进一步强化汛情传递机制

发布日期:2020-07-01 15:41 浏览次数:


一是畅通气象水文信息获取渠道,分江分流域落实沿江海事机构定点气象水文信息收集机制。

二是加强水情信息研判,不定期通报水流量、水位涨幅、超警戒水位、停航封渡等信息,及时动态发布停航封渡警戒水位等重要信息,确保重大预警信息快速有效传递到一线操作层面。

三是完善相关应急预案,强化预警信息响应,按照预警响应处置程序逐级响应,确保第一时间有效处置事故或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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