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部署要求,进一步推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落实、工作落地,巩固建设成果,维护农村公路良好运行水平。近日,交通运输厅和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绩效考核的通知》,从12月15日起,启动对21个市(州)2023年度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绩效考核工作,重点考核农村公路管养组织能力建设、养护资金投入使用、管养工作开展成效、安全隐患治理等内容。两厅将通过考核系统资料审查、实地抽查、第三方路况检测等方式开展综合考核,考核结果将与2024年度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省级补助资金分配、交通投资计划安排、“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等工作挂钩。(局农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