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厅2025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总体安排及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结合普通公路行业“2+4”财审一体化监管工作机制,厅公路局近期启动全省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本次绩效评价遵循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类型、补助资金性质、21个市(州)“三个全覆盖”原则,评价范围包括幸福美丽乡村路、地震灾毁恢复重建路等各类项目,涉及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车辆购置税补助资金等多类资金。
目前,厅公路局在各市(州)完成绩效自评的基础上,已安排现场评价工作组,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省级总体评价。下一步,将严格对照评分标准实施量化打分,编制绩效评价报告,针对发现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责任主体及具体措施,构建“评价—整改—提升”闭环管理机制,确保绩效评价工作落地见效。
此次评价将精准识别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薄弱环节,评价结果划分为优、良、中、次、差五个等级,该结果将作为后续计划申报和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切实强化部省补助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为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实交通保障。(局财务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