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局关于严格执行重要节点纪律规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5-10 11:50 浏览次数:

 

为全面落实《中共四川省纪委关于严格执纪监督务实节俭过节的通知》(川纪发〔2014〕1号)和《中共四川省纪委关于深入落实作风纪律规定强化“五一“等重要节点执纪监督的通知》(川纪发〔2014〕6号)等相关通知要求,抓好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国庆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纪律,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职工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相关规定,禁止下列行为:

(一)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宴请等节日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卡及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

(二)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用打折扣、搞变通方式到农家乐、单位食堂大吃大喝;

(三)严禁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将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

(四)严禁违反财经纪律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五)严禁用公款购买或接受礼品和各种商业预付卡、购物卡、消费券和微信红包等电子礼品卡、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六)严禁用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七)严禁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不出入各种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

(八)严禁公车私用;

(九)严禁借节假日之机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

(十)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十一)严禁使用财政性资金举办经营性文艺晚会,严格控制年终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二、局直属各单位领导班子要紧扣国庆春节等重大时间节点,把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厅党组的相关要求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各单位一把手和分管领导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坚决杜绝违纪违规现象。

三、局各直属单位纪检干部要抓住重大节假日等时间节点认真履行职责,对本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厅党组的相关要求以及本单位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规定和要求得到贯彻执行。局也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将严肃查处;对各类典型案件,将公开曝光;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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