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乐山市交通运输局、财政局联合发布《乐山市加快现代物流业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从2025年11月12日起实施,至2028年11月11日。政策瞄准八大领域,明确资金支持标准,从最高200万元的冷链设施建设补助到20万元的企业升规奖励,标志着乐山市加快推动现代物流业高质量发展从纸上落到了地上。
政策定位
作为成都平原经济区唯一集公、铁、水、空于一体的区域综合交通枢纽,2025年6月,我市启动了打造全省重要区域交通物流枢纽的三年攻坚行动,计划统筹推进79个重点项目,总投资规模达1740亿元。此次《实施细则》的发布,进一步细化了乐山市物流业资金支持的具体路径,物流企业可直接对标自身发展阶段,规划如何获取政策红利。
冷链与仓储建设
《实施细则》提出,在冷链物流发展方面,新建或改造公共冷库容积达10000立方米以上且投入使用的,可按总投资额2%比例获得奖励,最高可达200万元;仓储建设方面,新建或改建仓库被认定为国家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仓库的企业,可分别获得20万元、40万元、60万元奖励。
对被评为“国家级示范物流园区”的物流园区,政府将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值得注意的是,若企业仓库既获评国家星级仓库又被认定为绿色仓库,可在就高奖励基础上额外获得10万元补助。
企业升级奖励体系
物流企业“升A升星”将获得阶梯式奖励。新获评国家2A至5A级物流企业的,奖励金额从10万元到100万元不等。
冷链物流企业评星奖励更高,新获评二星至五星级的分别给予20万至120万元奖励。
规上企业将获明确支持,对新升规入统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为中小企业壮大提供直接动力。
政策同时设置“防套利”条款,要求企业获评后必须维持相关资质三年,否则需退还奖励资金,确保政策真正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多式联运与水运拓展
《实施细则》对于多式联运发展提出专项资金支持。开通跨省线路且年运营额超1000万元的规上多式联运企业,每条线路可获20万元奖励。
成功创建国家级、省级多式联运示范工程的企业,分别可获得80万元、50万元奖励。多式联运经营人星级评定也对应20万至100万元的奖励标准。
水运拓展方面,开行“乐山—宜宾”集装箱航班的企业,每往返航次奖励2万元;“乐山—重庆”航线奖励翻倍,达4万元/往返航次。
对通过岷江流域且运距达200公里以上的重大件运输,每件次奖励1万元。
资金与土地保障
《实施细则》明确了资金分担机制,市级与市中区按50%:50%分担,与其他非扩权县按25%:75%分担,扩权县自行承担。
物流用地保障方面,物流项目用地将按仓储用地基准地价出让,并可采用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等灵活供应方式。重点保障区域物流枢纽、产业链补短板等项目用地需求,优化审批程序加快项目落地。
申报流程遵循企业自愿原则,每年开展一次集中申报。奖补资金方案经市交通运输局会同相关部门审定后,报市政府审批实施。
严重失信企业将被排除在政策红利之外,体现奖优罚劣的政策导向。
《乐山市加快现代物流业高质量发展政策申报指南》请点击阅读原文前往乐山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下载。(乐山市交通运输局)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