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奖补200万!乐山出台加快现代物流业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实施细则

信息来源:乐山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日期:2026-01-13 15:27 浏览次数:

近日,乐山市交通运输局财政局联合发布《乐山市加快现代物流业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从2025年11月12日起实施,2028年11月11日政策瞄准八大领域,明确资金支持标准,从最高200万元的冷链设施建设补助到20万元的企业升规奖励,标志着乐山市加快推动现代物流业高质量发展从纸上落到了地上

政策定位

作为成都平原经济区唯一集公、铁、水、空于一体的区域综合交通枢纽,2025年6月,我市启动打造全省重要区域交通物流枢纽的三年攻坚行动,计划统筹推进79个重点项目,总投资规模达1740亿元。此次实施细则的发布进一步细化了乐山市物流业资金支持的具体路径,物流企业可直接对标自身发展阶段,规划如何获取政策红利。

冷链与仓储建设

实施细则提出,在冷链物流发展方面,新建或改造公共冷库容积达10000立方米以上且投入使用的,可按总投资额2%比例获得奖励,最高可达200万元仓储建设方面,新建或改建仓库被认定为国家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仓库的企业,可分别获得20万元、40万元、60万元奖励。

对被评为“国家级示范物流园区”的物流园区,政府将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值得注意的是,若企业仓库既获评国家星级仓库又被认定为绿色仓库,可在就高奖励基础上额外获得10万元补助。

企业升级奖励体系

物流企业“升A升星”将获得阶梯式奖励。新获评国家2A至5A级物流企业的,奖励金额从10万元到100万元不等。

冷链物流企业评星奖励更高,新获评二星至五星级的分别给予20万至120万元奖励。

规上企业将获明确支持,对新升规入统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为中小企业壮大提供直接动力。

政策同时设置“防套利”条款,要求企业获评后必须维持相关资质三年,否则需退还奖励资金,确保政策真正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多式联运与水运拓展

实施细则对于多式联运发展提出专项资金支持。开通跨省线路且年运营额超1000万元的规上多式联运企业,每条线路可获20万元奖励。

成功创建国家级、省级多式联运示范工程的企业,分别可获得80万元、50万元奖励。多式联运经营人星级评定也对应20万至100万元的奖励标准。

水运拓展方面,开行“乐山—宜宾”集装箱航班的企业,每往返航次奖励2万元;“乐山—重庆”航线奖励翻倍,达4万元/往返航次。

对通过岷江流域且运距达200公里以上的重大件运输,每件次奖励1万元。

资金与土地保障

实施细则明确资金分担机制,市级与市中区按50%:50%分担,与其他非扩权县按25%:75%分担,扩权县自行承担。

物流用地保障方面,物流项目用地将按仓储用地基准地价出让,并可采用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等灵活供应方式。重点保障区域物流枢纽、产业链补短板等项目用地需求,优化审批程序加快项目落地。

申报流程遵循企业自愿原则,每年开展一次集中申报。奖补资金方案经市交通运输局会同相关部门审定后,报市政府审批实施。

严重失信企业将被排除在政策红利之外,体现奖优罚劣的政策导向。

《乐山市加快现代物流业高质量发展政策申报指南》请点击阅读原文前往乐山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下载。(乐山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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