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乐山市地方海事中心组织召开了2020年7月份全市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研判会,会议组织学习了中央省市关于汛期工作相关文件精神,总结了近期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对主汛期期间的水上交通防汛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要求:一是要坚决做好2020年防洪度汛工作。对辖区内水上交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再排查,确保不发生跑船、不违规作业;做好气象汛情传递工作,强化应急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船员值班规则》要求督促辖区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值班值守工作。二是要认真核查辖区内通航水域情况。各区县海事中心要对2017年公布的全市第二批次通航水域逐一排查,书面报请属地主管部门签字同意后9月30日前报乐山市海事中心进行再次核查公布。乐山市通航水域严禁摩托艇、漂流艇等体育旅游休闲类船艇擅自违规进入航行。三是要加快一、二类渡口的撤渡降等工作。各区县海事中心要加紧向属地交通主管部门、政府逐级汇报,要高度重视、加快推进、立足实际,全面推动辖区内一、二类渡口的撤渡降等工作。8月30日前区县海事部门书面报送市海事中心汇总后统一上报省地方海事局,力争在2020年底乐山市范围内全面消除江河上的一、二类渡口。四是要扎实开展乡镇自用船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工作。指导乡镇建立健全自用船一船一档内业资料管理、指导乡镇建立日常安全管理制度、指导乡镇认真落实自用船船员安全培训、经费保障。督查乡镇严查严打自用船非法载客、冒险夜航等违法违规行为。(乐山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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