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航务海事中心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路交通领域生态环保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省航务海事中心 发布日期:2023-08-11 11:43 浏览次数:

近日,省航务海事中心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路交通领域生态环保工作通知》,强调: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履行“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坚持做到生态环保工作“永远在路上”。二是加强问题跟踪整改,确保本轮督查发现的生态环保问题及时整改,形成工作闭环。三是针对航电枢纽、港口码头、船舶修造、渡口四个方面开展全覆盖检查。四是要对照《2023年水路交通领域生态环境环保工作要点》,确保完成零碳渡口建设、船舶受电设施改造、污染物转运处置率等工作任务。(省航务海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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