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3002(信)
2021-2022年期间,我厅组织对企业资质升级申报的企业核查中,查实共7家企业存在冒用他人业绩、伪造和虚构业绩等弄虚作假行为。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和《四川省重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管理办法》规定,决定对7家企业实施信用处理(具体详见附件)。处理期限为6个月,自2023年7月12日至2024年1月11日止,到期后恢复到处理前信用评价等级。
特此公告。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2023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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