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交函〔2018〕655号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持续深入开展公路水运建设领域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动员及线索摸排
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委),各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法人,厅直及有关单位:
当前,我省正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精神及厅党组部署,深入开展我省公路水运建设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为切实做好公路水运建设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动员,推进涉黑涉恶涉乱线索全面精准深入摸排,保障整治实效,现就持续深入开展公路水运建设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动员及线索摸排工作通知如下。
一、广泛发动行业企业和群众
(一)在全省各高速公路、重点水运建设项目的施工现场醒目位置张贴《致全省公路水运建设项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一封信》(附件1),每个施工标段不少于3处,张贴时间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束为止,如有破损及时更换。其它项目由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委)根据各自实际进行安排,确保做到所有公路水运建设项目全覆盖。
(二)在厅招投标信息网(http://ztb.scjt.gov.cn/)上张贴《致全省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从业人员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一封信》(附件2)。其它项目由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委)根据各自实际协调安排,确保做到所有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全覆盖。
(三)全省各高速公路、重点水运建设项目应立即组织全体参建人员学习《公路水运建设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附件3)。其它项目由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委)根据各自实际进行安排,确保做到所有公路水运建设项目全覆盖。
(四)在全省各高速公路、重点水运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办公驻地悬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标语(附件4)。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委)要充分利用网络和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切实加强宣传发动。
二、主动出击摸排线索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委)及其公路、航务、质监、造价等管理机构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摸排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范围,结合日常现场督查检查,主动深入到容易滋生黑恶势力和行业乱象的领域,及时掌握情况。摸排出来的黑恶犯罪线索要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辅以相关简要材料佐证,不报、瞒报、漏报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三、持续推进行业乱象治理
各单位要以本次专项斗争为契机,敢于担当、敢于碰硬,旗帜鲜明地严厉打击各类行业乱象,有效净化公路水运建设市场和环境。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重点整治恶意竞标、强揽工程、恶意破坏建设环境、暴力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各公路、水运建设项目业主要重点整治业主、监理、检测、设计现场人员“吃拿卡要”以及工程档案资料和检测数据造假等行业乱象。
特此通知。
附件:
1.致全省公路水运建设项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一封信
2.致全省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从业人员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一封信
3.公路水运建设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
4.公路水运建设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标语(参考)
5.公路水运建设领域扫黑除恶线索台账表格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2018年10月15日
附件1
致全省公路水运建设项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一封信
各公路水运建设项目参建单位和沿线群众:
为进一步加强在全省公路水运建设领域内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有效净化建设市场和环境,维护企业和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的持续稳定,确保全省重点公路水运项目建设有序进行。请各参建单位人员和沿线群众举报以下违法犯罪活动线索:
一、恶意竞标行为
1.围标串标,招标代理机构与评标专家操纵招投标的;
2.以暴力、威胁、利诱等手段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招投标过程中寻衅滋事,聚众围堵开、评标现场,闹访、缠访、恶意投诉的。
二、强揽工程行为
3.强行推荐施工、劳务队伍,强行肢解分包工程的;
4.阻挠合法建筑材料进场,强行供料、租赁设备,强买强卖、强装强卸,强行提供运输服务的;
5.以国家工作人员身份,利用权力强揽工程的。
三、恶意扰乱建设环境行为
6.在征地拆迁中“抢栽、抢种、抢建”、煽动闹事、敲诈勒索,故意挑起纠纷事端,矿产压覆赔偿中漫天要价,以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7.故意阻断施工道路、强行拉闸限电,阻挠正常施工的;
8.破坏、偷盗施工机具、建筑材料或实体工程的;
9.以国家工作人员身份,利用权力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
10.其他故意扰乱建设市场秩序和建设环境的。
四、暴力施工行为
11.施工队伍组织黑恶势力采用威胁、暴力、滋扰等方式胁迫业主、监理、农民工或沿线群众的。
对于举报线索我们将严格保密,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对举报人进行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省交通运输厅:
厅扫黑除恶办公室举报电话:028-85553206
驻厅纪检组举报电话:028-85525235
厅建设管理处举报电话:028-85525314
厅公路局举报电话:028-85550281
厅航务管理局举报电话:028-85525767
举报传真:028-85525338
举报邮箱:scjtshce@scjt.gov.cn
举报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祠大街180号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二楼扫黑除恶办公室
邮政编码:610041
(请各市州加入本地举报方式)
我厅将以“零容忍”的态度和“除恶务尽”的决心,集中力量,形成合力,深入排查,重拳出击,依法严厉打击工程建设领域各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土壤,坚决打赢这场专项斗争攻坚战。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2018年10月15日
附件2
致全省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从业人员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一封信
各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投标单位及从业人员:
为进一步加强在全省公路水运建设领域内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有效净化建设市场和环境,维护招标单位和投标单位的合法权益,确保全省重点公路水运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有序进行。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工作要求,请各投标单位及从业人员举报以下违法犯罪活动线索:
1.非法组织、领导、实施围标、串标、虚假投标、敲诈勒索的;
2.以暴力、威胁、利诱等手段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聚众围堵开、评标现场的;
3.招投标过程中寻衅滋事,闹访、缠访、恶意投诉,或以投诉、举报相威胁获取不正当利益的;
4.招标代理、评标专家操纵评标的;
5.党员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项目招投标活动,或充当保护伞的。
省交通运输厅:
厅扫黑除恶办公室举报电话:028-85553206
驻厅纪检组举报电话:028-85525235
厅建设管理处举报电话:028-85525314
厅公路局举报电话:028-85550281
厅航务管理局举报电话:028-85525767
举报传真:028-85525338
举报邮箱:scjtshce@scjt.gov.cn
举报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祠大街180号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二楼扫黑除恶办公室
邮政编码:610041
(请各市州加入本地举报方式)
我厅将以“零容忍”的态度和“除恶务尽”的决心,集中力量,形成合力,深入排查,重拳出击,依法严厉打击工程建设领域各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土壤,坚决打赢这场专项斗争攻坚战。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2018年10月15日
附件3
公路水运建设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应知应会
一、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什么时候开始?具体目标?
2018年1月23日,中央政法委召开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始,至2020年底结束,为期3年。
2018年:治标。启动,打掉一批涉黑涉恶组织,惩处一批黑恶势力“保护伞”,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2019年:治根。攻坚,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使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2020年:治本。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
二、中央关于依法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打击黑恶势力犯罪要坚持打早打小,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确保将黑恶势力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的重点黑恶势力是什么?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四、公路水运建设领域中哪些违法行为属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打击对象?
(一)恶意竞标行为
1.围标串标,招标代理机构与评标专家操纵招投标;
2.以暴力、威胁、利诱等手段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招投标过程中寻衅滋事,聚众围堵开、评标现场,闹访、缠访、恶意投诉的。
(二)强揽工程行为
3.强行推荐施工、劳务队伍,强行肢解分包工程得;
4.阻挠合法建筑材料进场,强行供料、租赁设备,强买强卖、强装强卸,强行提供运输服务的。
5.以国家工作人员身份,利用权力强揽工程的。
(三)恶意扰乱建设环境行为
6.在征地拆迁中“抢栽、抢种、抢建”、煽动闹事、敲诈勒索,故意挑起纠纷事端,矿产压覆赔偿中漫天要价,以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7.故意阻断施工道路、强行拉闸限电,阻挠正常施工的;
8.破坏、偷盗施工机具、建筑材料或实体工程的;
9.以国家工作人员身份,利用权力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
10.其他故意扰乱建设市场秩序和建设环境的。
(四)暴力施工行为
11.施工队伍组织黑恶势力采用威胁、暴力、滋扰等方式胁迫业主、监理、农民工或沿线群众的。
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案三查”指什么?
既要查办黑恶势力,又要追查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和“保护伞”,还要倒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六、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两个一律”指什么?
对涉黑涉恶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腐败问题;
对黑恶势力“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七、“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哪“四个特征”?
1.组织特征。较稳定、人数多、有明确的组织者。
2.经济特征。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利益,有经济实力。
3.行为特征。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多次为非作恶。
4.危害性特征。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八、“恶势力”的特征及具体表现是什么?
1.一般为3人以上(相对固定);
2.经常纠集在一起;
3.使用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
4.多次为非作恶,欺压百姓,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5.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
九、“恶势力犯罪集团”的特征及具体表现是什么?
1.有3名以上较为固定的成员(有明显的首要分子);
2.经常纠集在一起;
3.共同故意实施3次以上恶势力惯常实施的犯罪活动等。
十、“软暴力”具体表现是什么?
1.暴力、威胁色彩不明显;
2.实施者有暴力威胁的可能性;
3.会使人产生恐惧、恐慌;
4.影响他人正常生产、工作、生活;
5.通过 “谈判”及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手段实施。
十一、“村霸”问题的主要表现形式是哪5个?
1.干扰基层政权,通过“拳头”、欺骗、贿选等手段插手基层选举,争当村干部或扶植代理人,插手基层公共事务;
2. 欺压村民百姓,强拿硬要、随意殴打、寻衅滋事,甚至雇黑佣黑形成帮派势力;
3. 破坏经营秩序,在土地流转、矿产开采、工程建设、客货运营等过程中暴力打压竞争对手;
4. 侵占集体资产,非法侵占、骗取国家项目资金,非法占有集体土地、矿产资源;
5. 农村宗族势力依仗人多势众,恃强凌弱、横行霸道、危害一方。
十二、什么是黑恶势力“保护伞”?
1. 对象为国家公职人员;
2. 利用手中权力;
3. 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
十三、公路水运建设领域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的举报方式?(请各市州加入本地举报方式)
省交通运输厅:
厅扫黑除恶办公室举报电话:028-85553206
驻厅纪检组举报电话:028-85525235
厅建设管理处举报电话:028-85525314
厅公路局举报电话:028-85550281
厅航务管理局举报电话:028-85525767
举报传真:028-85525338
举报邮箱:scjtshce@scjt.gov.cn
举报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祠大街180号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二楼扫黑除恶办公室
邮政编码:610041
附件4
公路水运建设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宣传标语(参考)
积极行动起来,打一场扫黑除恶人民战争。
坚持标本兼治,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
打早打小,露头就打,黑恶必除,除恶务尽。
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
扫黑除恶出重拳,不获全胜不收兵。
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坚决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
坚决铲除黑恶势力,让黑恶势力无处可藏。
扫黑除恶,净化环境,共建平安。
积极举报有功、隐瞒包庇违法。
保持高压态势,铁腕扫黑除恶。
坚决铲除强拿硬要、逞强斗狠、强揽工程的黑恶势力
依法严厉打击封门堵路非法阻工等违法行为
依法严厉惩处“沙霸”、“石霸”、“路霸”、“运霸”
莫怕黑恶势力,积极检举揭发。
积极行动起来,坚决同“黑恶势力”犯罪作斗争。
坚决铲除危害公路(水运)建设的黑恶势力。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创造安全和谐的建设环境。
工程不是唐僧肉,决不允许黑恶势力介入攫取非法利益
附件5
四川省公路水运建设领域扫黑除恶线索台账
线索类型 |
表现形式 |
涉及单位或 个人(团伙) |
涉及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高速、国省干线、农村公路、水运建设项目) |
涉黑涉恶涉乱 具体行为描述 |
项目所在 县级辖区 |
举报人及联系方式 |
与公安司法纪检监察等其他部门 移交情况 |
恶意竞标 |
围标串标,招标代理机构与评标专家操纵招投标 |
|
|
|
|
|
|
|
以暴力、威胁、利诱等手段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招投标过程中寻衅滋事,聚众围堵开、评标现场,闹访、缠访、恶意投诉。 |
|
|
|
|
|
|
|
|
强揽工程 |
强行推荐施工、劳务队伍,强行肢解分包工程 |
|
|
|
|
|
|
|
强行供料、租赁设备,强买强卖、强装强卸的,强行提供运输服务 |
|
|
|
|
|
|
|
|
恶意扰乱建设环境 |
在征地拆迁中煽动闹事、敲诈勒索、“”“抢栽、抢种、抢建”,矿产压覆赔偿中漫天要价 |
|
|
|
|
|
|
|
故意阻断施工道路、强行拉闸限电,阻挠正常施工 |
|
|
|
|
|
|
|
|
破坏、偷盗施工机具、建筑材料或实体工程 |
|
|
|
|
|
|
|
|
暴力施工 |
施工队伍组织黑恶势力采用威胁、等方式胁迫业主、监理、农民工或沿线群众 |
|
|
|
|
|
|
|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