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大件公路管理处2021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信息来源:大件处 发布日期:2021-03-29 09:00 浏览次数:

四川省大件公路管理处

2021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大件处职能简介

四川省大件公路管理处主要负责大件公路的协调管理,大件运输通行的组织协调,承担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大件运输协调办公室工作。具体履行监督管理四川省大件公路;监督管理大件公路上的特种大件运输;综合协调全省重点工程项目重点大件运输,即“两监督一协调”职能。2021年根据交通运输厅的工作安排,大件处增设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四川中心,具体负责四川省12328热线运行监测、监督考核、省级工单转办、数据收集分析等事务性工作。

(二)大件处2021年重点工作

1.加强大件公路及大件公路上大件运输监管,进一步规范大件公路建设、涉路施工和养护监督管理工作;加强特殊大件运输安全监管,强化监护通行,做好起运前核查,运输过程及事后监管工作,确保大件运输万无一失。

2.将大件公路路况巡(检)查和空路障整改督导工作常态化。

3.强化精准服务与沿线交通主管等有关部门建立对口联络服务机制,及时互通信息协调解决工作存在的问题,切实推进大件运输监护通行工作。

4.保障德阳重装制造基地以及我省军工企业、科研院所、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大件货物运输,提前介入运输选线、方案制定、全线协调等工作。

5.共享大件运输申请、受理、办理过程等数据,实现大件运输网上并联许可,提高网上政务服务能力。

6.按照《四川省大件公路设计技术指标规定》实施方案,加快推进补充完善工作,确保每阶段工作推进有序、目标明确、坚持标准、按期完成,争取在2021年择机发布。对《四川省非大件公路重点大件运输协调工作方案》进行修改完善,有效提高工作效率。开展《四川省特殊大件货物公路运输方案编制指南》的培训。

7.做好非大件公路重点大件运输任务的协调工作。

8.按照厅党组决定,我处于2020年12月增设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四川中心,承担四川省12328热线运行监测、监督考核、省级工单转办、数据收集分析等事务性工作。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大件处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资金;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大件处2021年收支总预算1503.10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04.61万元,主要原因是结转上年未执行完毕的项目经费以及职能职责扩充,增加公路运输管理等事务性工作。

(一)收入预算情况

大件处2021年收入预算1503.10万元,其中:上年结转34.86万元,占2.3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37.34万元,占88.97%;用事业基金及专用基金弥补收支差额130.90万元,占8.71%。

(二)支出预算情况

大件处2021年支出预算1503.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2.48万元,占77.34%;项目支出340.62万元,占22.66%。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大件处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372.20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73.71万元,主要原因是职能职责扩充,增加公路运输管理等事务性工作。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37.34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4.86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14.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7.3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6.11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064.9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9.5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大件处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37.34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38.85万元,主要原因是职能职责扩充,增加公路运输管理等事务性工作。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14.20万元,占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7.35万元,占10%;卫生健康支出66.11万元,占5%;交通运输支出1030.13万元,占77%;住房保障支出89.55万元,占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款)培训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4.2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组织的行业培训所需食宿费、培训地点租用费、资料印刷费、培训教师聘用费等,确保完成全年培训任务。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80.53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支出,确保落实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相关规定。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40.27万元,主要用于:职工职业年金单位缴费支出,确保落实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相关规定。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6.55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相关规定,缴纳各类社保。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66.11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确保按相关规定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医疗保险政策。

6.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运输管理(项)2021年预算数为1030.1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支出、运转类项目支出,以及完成公路运输管理目标任务安排的项目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76.66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确保落实事业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改革补助政策。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21年预算数为12.89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标准为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购买住房补贴,确保落实事业单位人员住房改革补助政策。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大件处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07.4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77.7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29.7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大件处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5.5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5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0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

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因工作需要,按公函对外部单位开展的公务接待。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商务车1辆,越野车2辆。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00万元,用于3辆公务用车的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大件公路南北段路政监管、空路障检测、大件运输行政审批事前监管、涉路施工监管、大件监护通行、大件公路和非大件公路重点大件运输协调工作及重要调研活动等主要业务工作的开展。

2021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三)因公出国(境)费比2020年减少10万元(自有资金)

因疫情原因,大件处结合工作实际,2021年未安排因公出国事项。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大件处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大件处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大件处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大件处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大件处安排政府采购预算65.87万元,主要用于大件公路桥梁调查工作、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办公设备购置。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大件处共有车辆3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1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大件处无100万元及以上项目,按照预算编制要求,无需编制部门预算绩效目标。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拨入的各类经费。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4.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基本支出包括三个内容:一是工资福利支出,即在职人员的工资、津贴、各类社会保险等;二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即日常的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费等;三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即困难职工生活补助、独生子女费等。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

2021年大件处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相关文件: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