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航务海事领域部分行政许可事项调整相关工作的通知》(川交函〔2022〕419号)有关要求,根据企业自愿申报,我厅组织专家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基本要求及评价方法》的相关要求,对眉山盛江船舶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布雷斯韦尔游艇有限公司等三家船舶生产企业的生产能力进行了复核评价,现将相关结果予以公告。
该公告有效期为4年。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2025年8月26日
附件:
船舶生产企业生产能力公告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级别类别 |
公告 期限 |
1 |
眉山盛江船舶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钢质三级IV类 |
4年 |
2 |
四川省合江县江海船务有限公司 |
钢质三级I类 |
4年 |
3 |
四川布雷斯韦尔游艇有限公司 |
纤维增强塑料二级II类 |
4年 |
4 |
四川布雷斯韦尔游艇有限公司 |
钢质三级IV类 |
4年 |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