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十四五”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信息来源:厅规划处 发布日期:2021-10-25 14:46 浏览次数:

受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的委托,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承担了《四川省“十四五”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工作。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本规划环评相关情况向各单位和公众公告如下:

一、规划概况

1.规划目标

到2025年初步建成全域畅达的公路交通体系和通江达海的内河航运体系,实现客运服务“人便其行”、货运服务“货畅其流”,推动四川省公路水路规模质量效益迈上新台阶,为交通强省建设提供坚实支撑。

2.基础设施

规划公路网总里程达43万公里,其中:建成高速公路1.1万公里,覆盖152个县(市、区)(新增16个),进出川大通道达37条(新增13条);普通国道二级(三州三级)及以上比重达95%,普通省道三级及以上比重达65%,实现65%的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和65%的30户及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规划高等级航道里程达2050公里(新增402公里)。综合客运枢纽实现市(州)全覆盖(新增资阳、自贡、泸州、巴中、甘孜、凉山),38%的地级市(新增德阳、广安、雅安、自贡、内江、广元)建有多式联运货运枢纽(物流园区),港口重要港区二级及以上公路连通率达100%(提高33.3%)。

3.服务质效提升

城际出行更加便捷、城市出行更加绿色、农村出行更加普惠,省际、城际公交蓬勃发展,乡村运输“金通工程”覆盖所有县(市、区),“一站式”“一票制”出行服务广泛应用。

4.创新融合

新型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明显进展,智慧高速公路初具规模;新技术与交通运输深度融合,公路水路交通网络化、智能化水平显著提升。

5.安全应急保障

基本建成韧性可靠的安全防控体系,公路安全隐患明显减少,设施本质安全水平显著提升。

6.绿色发展

运输结构不断优化,城市绿色出行占比明显提高。减污降碳协同控制,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装备全面推广,营运车辆、船舶单位运输周转量CO2排放分别下降4%、3.5%,交通装备污染排放强度持续下降,车船超标排放现象基本消除。

7.行业治理规范

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深入推进。

二、规划产生的生态影响及生态保护红线分析

1.自然生态系统

规划线网穿越森林、草地、湿地河湖等自然生态系统长度总计约1.4万km,穿越农田、城市等人工生态系统的线路总长约1.3万km。

2.生态敏感目标

规划项目中(包含高速公路、水路设施待建项目,普通国省道新改建项目)可能涉及的生态敏感目标情况有:

(1)有18个项目可能涉及16个自然保护区共计约261km;

(2)有10个项目可能涉及森林公园共计约338km;

(3)有7个项目可能涉及7个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4)有18个项目可能涉及14个风景名胜区共计约281km;

(5)有4个项目可能涉及5个地质公园共计约23km

(6)有6个项目可能涉及6个湿地公园共计约5km;

(7)有5个可能涉及大熊猫国家公园共计约129km;

(8)有6个可能涉及3个世界文化遗产共计约235km。

3.生态脆弱性

规划实施可能对野生动植物产生影响,主要表现为对物种生境的占用和破坏,公路网、铁路网的实施将加剧现有生境破碎化程度。

4.小结

考虑四川省“十四五”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布局方案仅是确定了线路的走向和主要控制点,对于面积相对较小的自然保护区等生态敏感目标,可通过合理的线位设计进行避让;实在难以避让的,应在充分论证基础上采取“无害化”穿(跨)越形式。

三、规划产生环境影响与环境质量底线分析

1.大气环境

预计2025年四川省公路水路交通发展规划建设完成后,NOx、CO、HC、SO2、PM10和PM2.5等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将可能分别达到约3.6万吨/年、11.8万吨/年、0.6万吨/年、0.01万吨/年、0.1万吨/年和0.1万吨/年。在汽车大规模清洁能源化的背景下,这一数值可能大幅缩减,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控制的压力总体可控。

2.水环境

规划实施后,四川省公路水路交通网水污染物COD排放总量约为768t/a,占现状四川省COD排放总量的比例约0.06%。随着污水处理设施普及和技术提升,以及纳入城市污水管网等,水污染物排放量将进一步降低。从总量上看,交通基础设施排放水污染物总量相对很小,不会对四川省的水污染物总量构成压力,由于交通基础设施较为分散,也不会引起明显的空间积累效应。

3.声环境

在昼间车流量为10000pcu、夜间车流量为1000pcu的情况下,4a类区的昼间达标距离约为19m,夜间达标距离约为110m。2类区昼间的达标距离约为175m,夜间达标距离约为350m。港界外受到港口噪声的影响距离约为40m左右。新建的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及住宅等设施尽量远离交通线路和枢纽,如不能满足声环境控制要求,应加装声屏障、隔音窗等设施。

4.环境风险

公路营运期重点关注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在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新改建公路段水域的事故泄露风险;在完善桥面径流收集处理系统和有关应急预案的情况下,可以满足环境风险控制要求。

水运营运期重点关注港口码头和船舶溢油事故影响,对港口、锚地等的风险防范提出可操作的措施,同时应加强危险品安全管理和应急防护,特别关注内河水域饮用水水源地、河流型自然保护区及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水环境风险。在不断加强危险品储运风险防控和应急能力建设,发生事故时及时做出应急响应的情况下,环境风险基本可控。

四、资源能源影响与资源利用上线分析

1.土地资源

综上,四川省“十四五”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发展规划新增用地规模如表中所示,共计用地约8.8万公顷,据此估算可以在未来国土空间规划中满足。

2.基本农田

四川省“十四五”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对基本农田的占用主要以公路为主。根据现有资源,统计得出新建高速公路预计占用约8000公顷基本农田。

3.能源

不同情景下,2025年四川省交通能耗为1400万-1500万吨标准煤,交通能源消耗占比2017年能源消耗总量的7.5%-8.0%。预计随着技术的进步,交通运输单位运输量能耗还将进一步降低,未来四川省经济发展能够支撑交通能源的使用。

五、环境合理性论证

1.规划协调性

经分析,《四川省“十四五”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符合国家和区域性规划、政策的要求,与四川省其他规划基本协调,但项目具体实施层面的选线选址与生态敏感目标之间占用的问题需要与相关部门进行协调。

2.规划环境合理性综合论证

经分析,规划的生态、大气、水环境影响总体可控,资源能源和碳排放满足承载力和碳达峰要求,规划的目标、规模、布局和结构总体符合“三线一单”管控要求。规划布局最大限度地做到了规划方案与相关规划协调,将保障生态底线作为了一个重要原则,最大限度地避免了规划实施导致明显污染损害和生态影响。在具体规划项目层面,还需根据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森林公园等生态敏感目标和风景名胜、文物保护等人文敏感目标进行避让和保护,在项目实施层面进行更加科学、环保、生态优先的合理规划选线,结合下一步省市层面发布的“三线一单”管控要求,对周边生态环境敏感目标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

六、规划调整建议与环境保护方案

1.规划调整建议

本次规划7个高速待建项目可能涉及12个自然保护区核心区,3个高速项目可能涉及大熊猫国家公园核心保护区;4个待建高速项目可能涉及5个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2个高速待建项目可能涉及2个重要湿地;5条待建高速项目可能涉及6个水产种子资源保护区,3个普通国省道新改建项目可能涉及3个自然保护区核心区,1个可能项目涉及1处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1个项目可能涉及大熊猫国家森林公园,1处项目可能涉及1处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航道规划未明确新建和待建,但考虑存在航道整治、疏浚等工程,建议对赤水河、大渡河、嘉陵江、岷江(高级航道和一般航道)、长江干线高等级航道、长宁河、培江支流326公里航道项目相关工程进行生态优化。经初步辨识,大部分可在项目具体选线中实施绕避,实在难以绕避的,也可通过隧道或一跨而过的桥梁方式“无害化”穿跨越。同时,穿越大量基本农田的路段也可优化设计方案,避免大规模占用。

2.环境保护方案

(1)加强环保选线。增强主体设计人员的环保意识,将避绕各类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等生态敏感区的宗旨贯穿于工程建设各阶段,从源头降低交通设施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2)强化绿色施工。增强施工单位及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充分遵循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等原则,尽量利用已有道路作为施工通道,集中布设施工场地,减少临时占地量;综合利用弃渣,减少弃渣场的数量和占地面积,保护好周边的生态环境。

(3)重视生态修复措施。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要进行清理整治,拆除临时建筑,覆土填平洼地,及时进行复垦复耕或绿化。

(4)建立和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受益、谁补偿,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提高生态环境的保护修复水平和各类资源的利用效率。

七、评价总结论

经分析,《四川省“十四五”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国家及四川省有关规划、政策有效衔接,符合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和交通强国发展战略的具体要求,对于推动四川省交通行业践行绿色发展,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规划实施可能会对部分区域生态环境产生影响,主要体现在资源占用、生态影响和污染排放三个方面。经综合论证,规划的规模、布局、结构等环境合理性较充分,资源能源消耗、生态影响和环境影响总体符合“三线一单”的基本要求。通过严格落实规划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加强衔接落实省、市“三线一单”要求,加强交通基础设施节能环保和风险防控能力,规划实施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总体可控。在严格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集约利用资源,最大限度避让环境敏感区,严格控制环境污染的前提下,规划实施不存在重大资源环境制约因素。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本规划可行。

八、公众进一步了解项目信息的形式

公众可采取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表达自己对本规划建设的意见。并请留下自己的姓名、年龄、职业、联系方式。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规划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您的宝贵意见。

十、联系方式

规划编制单位:四川省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和规划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刁海宁;电话:13808183805

环评编制单位: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

联系人:鲍工;电话:010-57802715;电子邮箱:baozy@tpri.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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