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客运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厅运输处 发布日期:2020-02-09 15:02 浏览次数: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

目前,部分市、县党委政府守土有责,统筹安排疫情防控时,按职责权限暂停了省际、市际客运班线和包车甚至是市内客运班线、城市公交,切断交通工具这一可能传播病毒的途径,对当前阻断病毒传播,具有积极作用。我省是人口大省、劳务输出大省,在全力做好道路客运领域疫情防控的同时,也要有效保障群众必要合理的生产生活出行需求,防范因基本运输服务缺乏导致黑车泛滥、市场扰乱甚至是引发舆情等不良现象,在未解除疫情防控措施之前,在严格执行行业疫情防控“八项措施”和相关要求的基础上,要规范停运行为及相关信息的及时报送,并对开行的省际超长客运班线采取如下“三个进一步强化”的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一、规范道路客运暂停行为

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运政机构不得擅自全面暂停本地区道路客运服务,确须暂停的,须报同级党委政府批复同意后方可实施,并按规定向社会进行公告。地方党委政府决定暂停道路客运服务后,所在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及时向对开线路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通报相关信息,并在1小时内报交通运输厅,并附停运公告。交通运输厅收到各地暂停道路客运的信息后,应通过手机短信、QQ群、微信群等方式,及时告知全省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运政机构。联系人:李晓芬,联系电话:028-86782579,86624836(传真)。

各地在暂停道路客运服务时,应充分考虑群众特别是农村地区群众的必要合理的生活出行需求,必要时应采取应急运输方式予以保障。要提前做好本地农民工节后返岗信息收集,一旦疫情缓解后,尽快恢复省际客运,第一时间有效组织并开展农民工疏运。

二、进一步强化源头管控责任

(一)强化落实客运站责任。始发车站要对司乘人员和乘客实行体温检测筛查,实行实名售检票,并根据售检票记录发车提供《乘客信息登记表》(见附件)交司乘人员,车

辆到站后,司乘人员将《乘客信息登记表》交目的地客运站。同时,始发车站应复制《乘客信息登记表》备查。

(二)强化落实客运企业责任。企业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对驾驶员开展针对性疫情防控培训;制定本单位超长客运车辆《趟次旅客体温检测制度》《趟次疫情应急处置制度》《趟次车辆消毒管理制度》《趟次疫情防控告知书》;与对开企业建立属地交通管制信息联动机制,实时了解对开城市交通管制情况。

(三)强化落实监管部门责任。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运政管理机构要严格对超长客运企业、车辆、驾驶员单证牌卡进行审核,严格核查车辆消毒、驾驶员疫情防控培训情况,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期间“三不进站、七不出站”制度。因疫情防控需要,确需调整运行线路的,依法及时办理。

三、进一步强化动态防控措施

(一)严格发车前措施。车属企业要在发车前完成车辆趟次维护保养,对车辆实施规范消毒,对当班驾驶员开展趟次安全谈话和疫情防控培训,掌握沿线及对开城市交通管制情况。司乘人员未佩戴口罩、车辆未规范消毒和进行趟次维护保养、当班驾驶员未谈话培训的,一律不得发车。

(二)严格行车中措施。司乘人员须全程配备口罩,并要求乘客佩戴口罩或为乘客配发口罩。车辆必须配备手持式温度仪,途中停靠休息须再次对车内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客运车辆严格按照许可的线路和站点运行,严禁途中上下客,车辆运行过程须定期通风。严格落实接驳运输管理要求,加强接驳点驾驶员卫生防疫管理,运行线路途经湖北的立即调整线路并完善相关手续,未完善手续的不得运行。车辆抵达目的地后,须严格遵守当地交通管制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对违反以上规定或擅自进入湖北的,一律参照“六严禁”顶格从重从快处罚。

(三)严格收车后措施。车辆载客返回后,必须在核定站点指定区域,经体温检测、车辆清洁消毒、人员去向登记完成后下客。车辆返场后再次清洁消毒,并及时开展趟次二级维护保养作业。

四、进一步强化应急状况处置

(一)有序应对疫情状况。对途中发现病例或疑似病例的,司乘人员应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拨打12345热线、12328电话和公安110指挥中心等电话,由相关部门引导至就近留验站,客车到达留验站后,司乘人员将《乘客信息登记表》复印交留验站,并全力配合留验站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必要的医学检查、医学观察、车辆清洁消毒等工作。同时,在应急处置过程中适时电话告知车籍地市(州)交通运输局值班室。

(二)有力应对交通管制。车辆在运行过程中如遇对开城市实行交通管制措施,司乘人员立即向车属企业、车籍地市(州)交通运输局值班室报备,市(州)交通运输局应及时将信息报告交通运输厅。同时,妥善安置旅客或原路返回始发地。

(三)有效应对安全事故。车辆在运行过程中如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司乘人员应立即报告110、122、车属企业、车籍地市(州)交通运输局值班室。同时,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做好现场保护警示、旅客疏散等工作,配合公安交警、保险公司等部门的事故调查处理。

附件:乘客信息登记表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1月28日

附件

乘客信息登记表

班车信息

车牌号   始发地(  省  市  县)终到地(  省  市  县)发车时间     到达时间    载客人数    驾驶员   登记人   电话   旅客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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