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在交通运输部的指导支持下,我厅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四川省人民政府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始终坚持用法治引领和保障行业改革发展,不断提高行业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年主要工作
(一)完善行业法规制度。一是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完成《四川省道路旅客运输管理办法》《四川省高速公路条例释义》制定。开展《四川省交通建设管理条例》《四川省水路交通管理条例》《四川省公共汽车客运管理办法》《四川省道路客货运营业驾驶员管理办法》《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立法调研,取得阶段性成果。二是提高法规制度质量。通过合法性审查、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方式加强草拟法规、规章草案的合理性、合法性和科学性。对与中央相关规定精神相悖、与上位法抵触或与改革方向不一致的,及时作出调整和完善,确保与宪法法律一体遵循。完善社会公众意见收集、办理和反馈机制,畅通社会各方面意见建议反馈渠道,发挥公众参与立法的积极性。三是强化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定《四川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实施细则》《四川省公路水运工程造价管理实施细则》等12项制度并依法向省政府备案。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强化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备案审核、公示公报等工作,完成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16件。持续开展违背改革发展精神、不符合上位法、公平竞争和环境保护要求的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清理,纠正3件,推动修订省政府规章1件。
(二)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省本级事项全部实现“最多跑一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完成厅第一批7个事项“一网通办”。开展自行设定的证明事项清理,取消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14项,取消省本级行政许可事项3项、下放2项,承接交通运输部下放事项2项。二是实施清单制管理。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等情况,完成交通运输行政权力事项动态调整。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统一安排,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规范审批权责和标准,使各类市场主体享有同等的市场准入条件待遇,确保“非禁即入”普遍落实。三是加强市场监管。推动交通运输领域24项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其中,7项实行告知承诺制,17项实行优化审批服务。构建“互联网+行政审批”信息化审批体系,完成四川交通运输网上审批平台(二期)建设,实现省市县“一张网”全覆盖。修订确认省级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动态调整交通运输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四是健全联合惩戒机制。率先建立通行四川省高速公路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省级层面信用联合惩戒工作机制,实现对违法超限运输、偷逃通行费、非法营运、暴力冲关、拒不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充分发挥省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枢纽”作用和行业信用网站的“窗口”效应,督促市州按要求完成本地区市场从业主体信用信息归集。
(三)提升行政决策质量。一是加强合法性审查。开展《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等4项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专业机构测评、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等重大事项决策的程序规定,切实提升决策质量。二是增强公众参与实效。强化对涉及行业重大发展战略规划、社会公共利益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工作部署等重大决策事项的征求意见工作,通过专业机构测评、邀请管理相对人交流讨论、厅官网及政务微信公众号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人民群众、管理相对人及相关代表意见。三是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拓展法律顾问工作职能,在复议应诉、重大行政决策及规范性文件征求法律顾问意见的基础上,推动法律顾问积极参与行业改革研究、民事合同签订等工作,全年出具法律意见87份,为行业管理排除潜在法律风险。
(四)强化行政行为监督。一是自觉接受人大、民主、司法监督。完成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和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委员提案办理,共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139件,省政协委员提案98件,限时办复率100%。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严格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按照人民法院的要求,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二是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开展全省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责任落实暗访督察,组织8个暗访组对全省21个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56个基层执法站所和7个高速交通执法支队的法治建设情况进行暗访,抽考领导干部及执法人员840人次,评查案卷140份。拓展审计监督广度深度,通过直接审计和委托审计的方式,组织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厅属单位2018年度预算执行及财务收支审计、自建维修项目竣工结算审计、专项投资审计、后续审计、交通扶贫资金专项审计调查。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强化主动公开,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主动公开机构职能、交通概况、综合规划、交通法规等22个类别、62个事项。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5件,均已按规定办理答复。提升厅网站建设管理水平,将能对外公开的20余项业务查询系统及时整合在厅网站上供公众查询。
(五)提高行政执法效能。一是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召开全省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交流座谈会、片区会等,指导市、县两级交通运输部门做好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截至目前,泸州、内江等14个市(州)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方案已批复,雅安、自贡等7个市已向编办提交改革建议方案。二是全面推进“三项制度”。出台《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完善相关配套措施,推动实现“三项制度”对各类行政执法行为的全面覆盖。强化执法信息化建设,整合现有执法系统,加快建设省级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推动执法核心业务信息化。三是强化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开展打击非法营运、违法超限等威胁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生产安全的违法行为。2019年全省全行业行政处罚案件50488起,罚款17553万元。完成省政府“互联网+监管”平台执法数据对接,建设“交通运输执法监督”动态屏,实时推送执法案件、执法队伍、执法效能分析数据。完成行政权力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执法人员清单、执法服务指南、执法流程图制修订工作。强化队伍管理,实现人员建档、资格审查、资格考试、清理退出全过程信息化,全年组织执法培训4期,培训880人,办理执法证件1510个,年审公示备案执法证件11654个,注销424个。
(六)依法化解矛盾纠纷。一是构建多元依法化解机制。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共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450件次,办理“省长信箱”、“书记信箱”、“网上投诉”、“人民网留言”等网上信访205件,接待处理群众来访81批次、420人次,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为100%,按期办结率为96%。强化社会矛盾纠纷监测预警工作,有效收集出租汽车管理、交通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等敏感、复杂矛盾纠纷信息,及时分析研判。完善多元化投诉举报渠道,设立12328服务热线、12122高速公路服务热线、厅网站投诉举报邮箱电话等,保障投诉举报渠道畅通。二是依法办理复议应诉。严格落实《四川省交通运输厅行政复议应诉程序规定》,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25起,行政诉讼案4起,未发生一起败诉案件。按照省政府相关部署,完成省级行政复议平台案件对接,推进复议案件信息化管理。三是深化公共法律服务建设。持续开展厅党组会、厅务会学法学政策。委托中国政法大学举办领导干部法治培训班。组织“法律七进”“12•4国家宪法宣传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20周年”“路政宣传月”等系列活动,持续提升行业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2020年工作打算
(一)坚持法治规划先行。完成“十三五”法治规划收官任务,总结评估法治建设情况。围绕交通强国、交通强省战略部署,坚持交通建设与行业治理双管齐下、新旧业态融合发展,科学制定“十四五”法治规划,细化法治目标及任务举措,努力将交通运输管理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推动交通运输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完善法规制度体系。加快推进《四川省交通建设管理条例》立法进程,继续做好《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实施办法》等立法项目的调研论证,根据相关上位法修订情况适时修订。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年度计划的部署落实,严格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及正面清单管理。
(三)持续深化行业改革。加强行业改革任务的统筹协调,谋划好年度重点改革任务,持续深化“最多跑一次”、“证照分离”改革,供给侧及投融资改革,推进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完善交通运输网上审批服务平台,进一步简政放权,优化交通运输营商环境。加快推进“信用交通省”创建,强化信用制度标准建设,深入推进信用信息的归集共享和跨部门、跨层级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和联合惩戒。
(四)提升执法能力形象。加快落实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出台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配套措施,统一全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制度标准,全面推进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完成省级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实现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核心业务信息化。深化巩固“四基四化”和全面落实“三项制度”,提升执法保障及执法监督水平。
(五)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体系,强化决策前的征求意见管理,加强决策过程监督和决策后评估。加大对重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部门预算、公共资源配置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健全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评价考核指标体系,细化法治建设评价指标,强化督察考核。联合厅法律顾问加强对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审理,增强办理案件能力。
(六)加强普法宣传教育。继续抓好厅务会学法、学政策部署落实,办好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领导干部专题培训班,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做好“法律七进”、路政宣传月、宪法宣传日等普法宣传活动,创新普法宣传机制,培育行业法治文化。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