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订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维护、运营和水路运输、航政、港政、地方海事相关政策制度、技术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水路运输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权限范围内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查、施工许可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指导监督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承担港口岸线使用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应急搜救船舶、运输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渔船检验监督管理和行业指导工作,承担船员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水路基础设施建设、水上交通、航电枢纽水电站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处长:陈春梅
办公联系电话:618178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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