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昆高速公路绵阳至成都段扩容、绵阳至苍溪高速公路、苍溪至巴中高速公路项目社会资本方招标第1号补遗书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8-12-27 09:08 浏览次数:

   京昆高速公路绵阳至成都段扩容、绵阳至苍溪高速公路、苍溪至巴中高速公路项目社会资本方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发布第1号补遗书,本补遗书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补遗内容: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修改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9年1月15日上午9 时。
  二、投标人若采用银行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接收人为绵阳市交通运输局。
  三、招标文件与工可报告里程数据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数据为准。
  四、政府补助金额的到位时间,在投标文件编制时暂按3年建设期30%,40%,30%列入。
  五、项目准备期自项目投资协议签订起至项目开工日止,项目准备期不超过 240 日(其中控制性工程准备期不超过120天), 控制性工程待初设确定后再行选定。
 
招标人:绵阳市人民政府、成都市人民政府、德阳市人民政府、广元市人民政府、巴中市人民政府
招标工作执行机构:绵阳市交通运输局
2018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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